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3 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34,339,989.09 元,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40,452,349.30 元,母公司 2023 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1,905,223.03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3,380,0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338,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2.97%。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日常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