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3月 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万
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69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3,338 万股,发行价格14.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68.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609.0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058.9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5 月 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8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2,058.99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0.52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129.90
减: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60.55
减:补充流动资金 1,629.75
加:利息收入净额 54.8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204.1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于 2023年 4月 21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3年 4月 23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3年 4月 24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余额(万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款方式
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385782634233 活期 6,010.83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575902300610820 活期 6,845.65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3 201000331587207 活期 25,347.64
有限公司滨海支行
合计 38,204.13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23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05.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0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3年 5月 27日出具了《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21号。根据鉴
证报告,截至 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际已投资额为
人民币 2,129.9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129.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号 额 金额 金额
1 年产 1 万吨分散染料技改 36,000.00 27,553.25 2,092.80
提升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号 额 金额 金额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00.00 6,063.25 37.10
3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8,442.50 -
合计 55,000.00 42,058.99 2,129.90
根据鉴证报告,截至 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475.7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475.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4,009.53 283.02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141.51 141.51
3 律师费用 849.06 37.74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84.91 -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含印花税) 24.04 13.53
合计 6,609.05 475.7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05)。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