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1 证券简称:税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3元,共计募集资金54,106.47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4,691.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414.9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1〕3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414.97
项目投入 B1 22,566.9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61.75
项目投入 C1 7,454.0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62.28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0,020.9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324.0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1,718.0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718.0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子公司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120202302990001593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121920227510123 194,505,975.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 77450188000293247 22,674,323.9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合 计 217,180,299.70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020.9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应用市场先进技术,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吸引优秀人才,匹配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增强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旨在公司新建大楼内实施建设智慧税务大脑云计算中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公司新建大楼内实施建设业务实验室和技术实验室。受防控及所在地重大活动保障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上述募
投项目实施场地建设进度放缓,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将
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3 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14.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