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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71 沪市 税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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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9

税友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71        证券简称:税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8)。

  3、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4、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1、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5,89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1,472,500.00 元。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调整依据

  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23.46-0.25=23.21 元/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
予价格相同。

  2、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87 人调整为 77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00 万股调整为 171.9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62.50 万股调整为 137.95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50
万股调整为 34.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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