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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9 沪市 兰石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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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9:兰石重装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3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为: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兰石集团”)计划自2017年5月3日起6个月内,以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30,000万元,增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0万元。2017年11月3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决定将原定增持股票计划履行期限延长3个月,暨期限由2017年11月3日延长至2018年2月3日前完成,其他承诺事项不变。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自2017年5月3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兰石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8,258,7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9%,累计增持金额300,025,207.82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3亿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2018年2月2日,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的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兰石集团持有公司545,763,442股,约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53.2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转型升级的长期看好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兰石重装无限售流通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30,000万元,增

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0元/股。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5月3日起6个月内。2017

年11月3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决定将原定增持股票计划履行期限延

长3个月,暨期限由2017年11月3日延长至2018年2月3日前完成,其他承

诺事项不变。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及完成情况

    1、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1)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24日期间,兰石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254,18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0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3)。

    (2)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7月12日期间,兰石集团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670,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26%。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2)。

    (3)受公司半年度与第三季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窗口期、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以及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合同决策期限较长等因素影响,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1月2日期间,兰石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仅增持公司股票2,096,75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0%,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11月2日兰石集团累计增持金额达18,007.71万元,未能按原计划完成增持,本着诚信履行承诺的原则,兰石集团决定将原定增持股票计划履行期限延长3个月,暨期限由2017年11月3日延长至2018年2月3日前完成,其他承诺事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延

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1)。

    (4)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1月8日期间,兰石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008,59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

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

    (5)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兰石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7,228,6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0.69%。

    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兰石集团自2017年5月3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258,7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9%,累计增

持金额为300,025,207.82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3亿元。至此,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兰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45,763,442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53.22%。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兰石集团持有公司574,022,226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59%。

    四、在增持实施期间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兰石集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兰石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兰石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兰石集团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兰石集团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