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3-05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 856.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
额 37,251.4005 万股的 2.30%。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为 756.50 万份,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251.4005 万股的 2.0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88.32%;预留 10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251.4005 万股的 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11.6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4 年 7 月 2 日
所属证监会行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251.4005 万元(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数据)
法定代表人:鄢标
经营范围:滴眼剂、大容量注射剂、口服溶液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
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栓剂、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冲洗剂、
合剂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胶囊剂、片剂、颗粒剂类保健食品生产(凭许可
证经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限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印刷
部经营),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医疗
器械的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消毒产品的生产(凭许可证经
营),消毒产品的销售。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4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549,536,975.43 629,764,709.52 358,231,31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937,094.71 35,656,093.09 -179,369,25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177,980.80 31,068,678.76 -212,272,767.6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06,683,732.94 1,352,466,036.71 1,306,118,564.22
总资产 1,957,678,280.27 1,585,354,631.15 1,672,903,308.03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1 -0.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1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6 0.10 -0.6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2 2.68 -12.8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41 2.34 -15.19
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
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第十六章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 856.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251.4005 万股的 2.30%。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为756.5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7,251.4005万股的2.0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88.32%;预留 10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251.4005 万股的 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11.68%。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 3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251.4005 万股的 0.0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为826.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7,251.4005万股的2.2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26.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
总额 37,251.4005 万股的 1.9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7.90%;预留 1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251.4005 万股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2.1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01 人,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1,241 人的 8.14%,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莎普爱思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
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拟授出全部权 公告日股本总额比
益数量的比例 例
鄢标 董事长、总经理 30.00 3.50% 0.08%
合计 30.00 3.50% 0.08%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拟授出全部权 公告日股本总额比
股) 益数量的比例 例
黄明雄 董事、董事会秘书 25.00 2.92% 0.07%
徐洪胜 副总经理 25.00 2.92% 0.07%
林秀松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2.92% 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