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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7 沪市 渤海轮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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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2024-033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收到控股股东辽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渔集团”)的通知,辽渔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9,382,890 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含),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辽渔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辽渔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目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辽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3,158,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4% 。其中:本次增持主体辽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7,478,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4%;辽渔集团一致行动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5,680,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0%。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况

    在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辽渔集团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即不超过 9,382,890 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含),不
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含)。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近日,辽渔集团取得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出具的《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将向辽渔集团提供增持公司股票的融资支持,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580 万元,贷款期限 12 个月,专项用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七)增持主体承诺:辽渔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截至本公告日,辽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17,478,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4%。本次增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