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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7 沪市 渤海轮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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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7: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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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大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为 4.35%。大连渤海轮渡燃油有限公司以其向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燃料油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议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吕大强同志、展力同志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用于日常经营,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运营能力,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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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辉        ____      唐  波        __

 董  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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