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2019-060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 月 31 日召
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0 年 1 月 30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合计 10,824,69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渤海轮渡关于员工
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
即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
即 2018 年 1 月 31 日至 2020 年 1 月 30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之日起计算)。
3、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在
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渤海轮渡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卖出股票。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届满,按
照《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或其授权机构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渤海轮渡股票全部出售,资产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提前终止或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渤海轮渡股票全部出售,资产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权益的处置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应在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管理委员会将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