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7 证券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2018-035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5月 2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832,000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授予及调整情况简介
1. 渤海轮渡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渤海轮渡独立董事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渤海轮渡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 渤海轮渡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8
日在公司内网将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18年1月27日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 渤海轮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综合方案的批复》(辽国资分配[2017]339号)文件,原则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5. 渤海轮渡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6.2018年5月2日,渤海轮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262名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62名调整为 255名;计划第一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2,035,000股调整为11,832,000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5月2日
(2)授予数量:11,832,000股
(3)授予人数:255人
(4)授予价格: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22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渤海轮渡A股普
通股。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1,832,000 股,
激励对象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股票总量比例 本的比例
于新建 董事、总经理 86.0 7.1458% 0.1786%
展力 董事、常务副总 37.5 3.1159% 0.0779%
贾明洋 副总 30.0 2.4927% 0.0623%
王福田 副总、总船长 30.0 2.4927% 0.0623%
薛锋 财务总监 30.0 2.4927% 0.0623%
宁武 董事会秘书 30.0 2.4927% 0.0623%
林家治 总轮机长 30.0 2.4927% 0.0623%
高管人员(7人) 273.5 22.7252% 0.5681%
核心管理/技术骨干人员(248人) 909.7 77.2748% 1.8897%
合计(255人) 1,183.2 100% 2.4578%
注: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整个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本激励计划拟分两期实施,每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方案的间隔期应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上。其中,本第一期激励计划自该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该期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2.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24 个月
内。
3.本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安排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验资情况及验资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1493号),验证结果为:截至 2018年 5月 3 日止,公司已收到 255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73,595,040元,均
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11,832,0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61,763,04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493,232,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493,232,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8年 5月 21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81,400,000股增加至493,232,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178,342,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5%,本次授予完成后,辽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16%。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0 0 11,832,000 —— 11,832,000 2.4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481,400,000 100 0 —— 481,400,000 97.6
通股
股份总数 481,400,000 100 11,832,000 —— 493,232,0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