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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66 沪市 福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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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
目累计已投入 10,440.2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截至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06,895.52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为 96,151.22 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无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10,744.30 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2.03 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01 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 3,645.36 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 1,450.89 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 15.0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余额合计 14.67 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累计转入自有资金户金额 0.39 万元。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5,458.63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25,458.63 万 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873.6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2,848.5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0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手续费抵减利息收入的净额支出为3.6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172.0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4.1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无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3,030.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105.09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155.62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7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
称建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 *1)以及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 *10)。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
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桂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2)、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 *3、45050163660100000022 *4 )、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6)以及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 *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
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 *9)。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7)。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000651766800549*8)。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重新划转的需要,上述资金账户划归桂林银行临桂支行进行管理,账户名及账户号码均未发生变动,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银河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3月,公司与银河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承接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5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交行桂林分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公司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兴业银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浦发银行桂林支行签署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453813000018010041944              14.67

                  合计                                                        14.67

  注:*1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9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2)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5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6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6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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