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 208,327,029.50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
净利润为 234,652,468.45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3,465,246.85 元后,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285,927,533.20 元,扣除 2020 年度分配的股利 118,403,742.00 元,母
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8,711,012.80 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福达股份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之规定,公司拟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646,208,651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
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323,104,325.50 元,本次现金分红的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155.0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
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董事同意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福达股份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福达股份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