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共持有本公司 381,937,285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9.10%。上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达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不超过 6,462,086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1%。
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 12,924,17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减持股票来源均为 IPO 前取得和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发来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福达集团 5%以上第一大股东 381,937,285 59.10% IPO 前取得:381,937,285 股
注:上述 IPO 前取得包含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福达集团 381,937,285 59.10% 与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
黎福超 24,000,000 3.71% 公司实际控制人
吕桂莲 5,439,600 0.84% 为控股股东之董事、高管
黎锋 6,084,000 0.94% 为实际控制人之子
第一组 黎莉 1,965,600 0.30% 为实际控制人之女
黎海 1,965,600 0.30% 为实际控制人之子
黎宾 1,965,600 0.30% 为实际控制人之子
黎桂华 548,000 0.08% 为实际控制人之侄
合计 423,905,685 65.57% —
注: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福达集团 30,478,726 4.72% 2021/9/10 ~ 8.00-9.36 2021.8.19
2022/3/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减持合 拟减
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 持原
名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称
福 竞价交易减持,不 IPO 前取得、发
达 不 超 过 : 不超过: 超过:6,462,086 股 2022/4/20 按 市 场 行上市后以资 自 身
集 19,386,259 3% 大宗交易减持,不 ~ 价格 本公积金转增 资 金
团 股 超过:12,924,173 2022/7/19 股本方式取得 需求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福达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福达集团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福达集团承诺: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底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福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在实际控制人黎福超控制的企业范围内转让不视为减持,股份受让方继续履行福达集团做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及义务。
4、福达集团承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三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福达集团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