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3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4,189,941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0,999,983.17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928,481.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3,071,502.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43 号),上述募集资已全部到位。
因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注册资本变更,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2,018,710 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6,208,651 元。
二、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 592,018,710 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646,208,651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对董事会的授权,此次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