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655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等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848,925 股,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17.21 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257.8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1,742.2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会验字[2015]406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1,742.20
加:利息收入(含结构性理财及协议存款收益) 5,090.63
减:募投项目支出 83,078.30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0,440.26
减:手续费支出 12.83
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转出 0.27
减:以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20,000.00
减: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 103.80
减:以闲置资金购买协议存款净额 2,0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37.6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 23,741.43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 1,637.63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 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103.80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
桂林分行”)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
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桂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
建 行 桂 林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45050163660100000023 、
45050163660100000022 ) 、 交 行 桂 林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453813000018010042289)以及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
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7 月 27 日,本公司与合资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和银河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榕湖支
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000651766800549)。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业务重新划转的需要,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000651766800530、000651766800558、000651766800549)全部划归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进行管理,账户名、账户号码均未发生变动。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及桂林曲轴、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银河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重新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453813000018010041944 72.4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453813000018010042289 44.8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555010100100152234 201.4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 41020078801700000072 0.09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 000651766800530 210.49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 000651766800558 895.12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 000651766800549 213.17
合计 1,637.6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为 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103.8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
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83,078.30 万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的情况
1 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 原募投项目,减少募集资金投资 2,000 万元
改造项目
2 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 原募投项目,减少募集资金投资 5,000 万元
3 年产 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新增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 7,000 万元
合计 合计调整募集资金 7,000 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1)随着我国自动化装配产业水平的整体提升,公司在保证加工精度和产品品质与募投项目规划一致的前提下,为节约投资,采购了部分境内设备替换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公司预计目前已签订合同所订购设备能达到原计划投资效果。经测算,“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扣减待支付款项后募集资金余额2,509.45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资金 2,000 万元调整到“年产40 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从而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
(2)“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的目的是通过购置先进设备提高重型曲轴产品的产能,降低中、轻型曲轴产品的产能,从而实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