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18年3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为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审字[2018]1394 号《桂林福达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鉴于公司已于2018年2月9日完成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
司总股本由592,018,710股增加至597,718,710股。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18年2
月9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为119,543,742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
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会审字[2018]1393号《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时听取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关联董事黎福超、赵宏伟、吕桂莲、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8]1396号《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7年的审计服务,
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