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0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48,451,655.07 元(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0,493,327.38 元(未经审计)。
公司依据 2024 年度前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和 2024 年生产经营计划,在综合
考虑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 916,878,70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5,843,935.40 元
(含税),约占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1.17%。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 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 2024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
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