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3 月 0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 23 号升龙环球大厦 42 层(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5,733,0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9.008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而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国勇先生,
独立董事翁国雄先生、齐银良先生、林涛先生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高秋金女士、郑小华先生以线上通
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副董事长、总经理郑玉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国勇先生,董
事会秘书黄甜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85,730,124 99.9994 2,900 0.0006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关于选举曾而斌先生为
2.0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85,728,125 99.9989 是
的议案》
《关于选举郑玉芳女士为
2.02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85,728,125 99.9989 是
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国勇先生为
2.03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85,728,125 99.9989 是
的议案》
《关于选举乐君杰先生为
2.04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85,728,125 99.9989 是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 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关于选举翁国雄先生为
3.01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485,728,125 99.9989 是
议案》
《关于选举齐银良先生为
3.02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485,728,125 99.9989 是
议案》
《关于选举林涛先生为第
3.03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485,728,125 99.9989 是
案》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 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关于选举郑小华先生为
4.01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485,728,125 99.9989 是
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高秋金女士为
4.02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485,728,125 99.9989 是
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 关 于 预 计
1 2024 年度担保 59,567,777 99.9951 2,900 0.0049 0 0.0000
额度的议案》
《关于选举曾
而斌先生为第
2.01 四届董事会非 59,565,778 99.9917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郑
玉芳女士为第
2.02 四届董事会非 59,565,778 99.9917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刘
国勇先生为第
2.03 四届董事会非 59,565,778 99.9917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乐
君杰先生为第
2.04 四届董事会非 59,565,778 99.9917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翁
3.01 国雄先生为第 59,565,778 99.9917
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齐
3.02 银良先生为第 59,565,778 99.9917
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
3.03 涛先生为第四 59,565,778 99.9917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郑
小华先生为第
4.01 四届监事会非 59,565,778 99.9917
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高 59,565,778 99.9917
秋金女士为第
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至议案 4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2、3、4 对中小投资者计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2、3、4 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政、丁彦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