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Highton Development Co., Ltd.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3 号楼 17 层 1705-2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二月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41,276,01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0.00%,均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 37.25 元/股
发行日期 2023 年 3 月 17 日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12,760,150 股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
1、除《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豁免情形之外,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
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
的承诺 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
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或要求执行。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
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
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平潭群航、星海贸易、王
爱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企业/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
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不包括本企业/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
股票),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
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
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
者带来的损失。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
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郑玉芳、刘国
勇、乐君杰、吴洲、吴小兵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本人
发生按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将所持公司股东平潭群航的出资份额转
让给其普通合伙人或其他指定方外,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持有的平潭群航出资份额、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
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不包括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
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票发行价应根据有关规
则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
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
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
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肖治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