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目录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会议须知......5
议案一: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配套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10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3
议案八: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5
议案九: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6
议案十: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7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18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21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 99 号公司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大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配套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2
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7
案
累积投票议案
8.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2 宗楼
8.03 陈小华
8.04 陈小科
8.05 王志新
8.06 殷伟
9.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于成永
9.02 杜惟毅
9.03 倪广山
10.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01 窦胜军
10.02 姜玲霞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答复股东质询。
四、进行表决。
五、推举现场会议的计票人 2 名(股东及股东代表中推荐 1 名,监事中指定 1
名),监票人 2 名(监事中指定 1 名,另 1 名由律师担任),会议以举手表决
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员的选定。同时进行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情况汇总。
六、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办理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未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四、本次大会谢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针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言,要求发言的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负责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六、会议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1、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签名。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就每项议案填写表决票,行使表决权。在全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持人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至议案 7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
同意、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议案 8 至议案 10 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4、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5、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七、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议案一: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增加至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由 4 名增
至 6 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变。同时,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配套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与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3月修订)》《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 年 3 月修订)》《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3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与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3 月)》。
本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议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进行修订与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4 年 3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