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控股”)收到上海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尚颀增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增富”)、扬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基金”)通知,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与上海英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英昊终南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上海英昊资产”)进行协商并达成
一致,决定终止双方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与上海英昊资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上海英昊资产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及相关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目前,上述协议转让事宜已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审查工作,尚未完成过户登记工作。
二、本次终止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权的情况
因上海英昊资产自身安排等原因,经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
州基金与上海英昊资产友好协商,双方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之终止协议》,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不再向上海英昊资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6,6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00%),原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于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原转让方:上海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尚颀增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原受让方:上海英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英昊终南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
1、解除约定
1.1 各方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各方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签
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1.2 各方确认,原受让方未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原转让方支付过任何转让价款。
2、标的股份所有权
各方确认,鉴于各方并未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终止协议生效且《股份转让协议》解除之日,标的股份所有权始终归属于原转让方所有。
3、协议后事项
各方保证,将根据现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且配合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本终止协议可能触发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进行信息披露、答复监管部门的问询等。
4、争议解决
因本终止协议引起的或与本终止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原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生效
本终止协议由各方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签署并加盖公章,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本终止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各份协议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备查文件
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与上海英昊资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