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证券代码:603161 公告编号:2019-041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收到股东
上海尚颀股权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尚颀增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增富”)、扬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基金”)《关于减持公司股份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存在未提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情形。公司立即与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核实减持行为的具体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1、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说明
本次减持前,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8,280,650股、3,305,100 股及 1,652,450 股。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23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2%,上述股份来
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19 年 1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2、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
2019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
富、扬州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18%。前述减持行为未提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
计划。具体减持数量、价格、金额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占
成交均价 交易金额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元) (股)
的比例
尚颀一期 集中竞价 2019.11.19 13.065 1,959,750 150,000 0.1124%
尚颀增富 集中竞价 2019.11.19 13.058 652,900 50,000 0.0375%
扬州基金 集中竞价 2019.11.19 13.065 391,950 30,000 0.0225%
尚颀一期 集中竞价 2019.11.20 13.100 131,000 10,000 0.0075%
尚颀增富 集中竞价 2019.11.20 13.100 52,400 4,000 0.0030%
扬州基金 集中竞价 2019.11.20 13.100 26,200 2,000 0.0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颀一期、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分别持有公司 8,120,650
股、3,251,100 股、1,620,450 股。
本次减持的主要原因系由于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交
易员在交易前未核对减持计划报告及披露情况而发生了误操作。尚颀一期及其一
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在交易后通过内控部门及时了解到该事项,责令相
关人员向上市公司和交易所主动报告 上述事项。
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的本次减持行为未提前 15 个
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公告,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
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7]24 号)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
告”的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一贯认真学习和履行相关
法律法规,此次减持系误操作导致,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意识到本次减持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就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自查,并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恳的歉意。
2、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获悉上述减持行为后,立即对本次交易行为进行了自查,对直接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人员重新认真、全面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合规意识,要求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将再次提醒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后续安排
若上述股东后续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依据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