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控股”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2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34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18%;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82%。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75元/股。 科华控股于2017年12月26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科华控股”A股1,330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7年
12月2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12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2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是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协会2017年11月24日“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对于配售对象同一交易日的未申购行为或同一交易日的未缴款行为,视为一次违规行为。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397,263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02,922,525,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292234%,配号总数为102,922,525 个,起始号码为100,000,000,000,截止号码为100,102,922,524。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738.54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0.18%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3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00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
为0.02920643%。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7年12月27日(T+1日)在上海
市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
摇号抽签,并将于2017年12月2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