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于2017年
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六)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鉴于激励对象中:1、林贻聪、陈亮、肖世杰、庄华辉、张峰、郑琳、赵千君、陈明文等8人因个人原因已申报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4,600股,回购价格为47.99元/股;2、孙庆博因个人身体原因,目前无法在原岗位继续履行工作职责,故在保留原职务的基础上停薪离岗,现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70股,回购价格为47.99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4,258,322股减至454,159,452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54,258,322元减少至454,159,45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8楼
2、申报时间:2017年10月23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晓华、王丽
4、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5、传真号码:0755-3333883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