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确认终止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6年1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1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二)2017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说明
(一)终止原因
自2016年11月14日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公司股价发生
了较大变化,公司若继续推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很难真正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社会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优化配置。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理由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有权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应终止执行。
(二)后续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后择机推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终止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不再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
限制性股票未完成实际授出;因此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
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