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 7588 号公司会议中心(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147,8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8.18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谢佳维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147,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147,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147,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147,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147,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147,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147,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3,147,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5 公司2021 年 2,692,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
6 关于续聘会 2,692,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7 关于2022 年 2,692,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
8 关于公司及 2,692,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
为子公司申
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隽、王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