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19-018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李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3,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45%;
董事严丽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1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董
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忠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5%;副总经理杨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5%;监事徐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5,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37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李建民先生、严丽英女士、王忠明先生、杨建伟先
生、徐伟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 363,000 股、600,000 股、350,000
股、210,000 股和 205,000 股,合计不超过 1,72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234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转增
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上述股东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1,545,000 股
李建民 2,163,000 1.545%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618,0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2,250,000 股
严丽英 3,150,000 2.25%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900,000 股
王忠明 董事、监事、高 1,050,000 0.75% IPO 前取得:75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00,000 股
杨建伟 董事、监事、高 1,050,000 0.75% IPO 前取得:75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00,000 股
徐伟 董事、监事、高 525,000 0.375% IPO 前取得:375,000 股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5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来源 原因
区间
李建民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10/11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和 个人
363,000 股 0.2593% ~2020/3/31 价格 实施资本公积 资金
持,不超过: 金转增股本方 需求
363,000 股 式取得
严丽英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10/11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和 个人
600,000 股 0.4286% ~2020/3/31 价格 实施资本公积 资金
持,不超过: 金转增股本方 需求
600,000 股 式取得
王忠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10/11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和 个人
350,000 股 0.25% ~2020/3/31 价格 实施资本公积 资金
持,不超过: 金转增股本方 需求
式取得
350,000 股
杨建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10/11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和 个人
210,000 股 0.15% ~2020/3/31 价格 实施资本公积 资金
持,不超过: 金转增股本方 需求
210,000 股 式取得
徐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10/11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和 个人
205,000 股 0.1464% ~2020/3/31 价格 实施资本公积 资金
持,不超过: 金转增股本方 需求
205,000 股 式取得
备注:
1、李建民先生拟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163,000 股,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 股,均
不超过其当年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2、严丽英女士拟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300,000 股,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300,000 股,均
不超过其当年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3、王忠明先生拟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 股,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 股,均
不超过其当年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4、杨建伟先生拟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110,000 股,均
不超过其当年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5、徐伟先生拟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105,000 股,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均
不超过其当年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李建民先生、杨建伟先生、王忠明先生、严丽英女士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2、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前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徐伟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2、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