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 拉夏 公告编号:临 2021-102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2021 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核数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 A/H 两地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薛祈明,2000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将于 2021 年 12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丁颖,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8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将于 2021 年 12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 年 8 月开始从
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度 2021年度 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 348万元 348 万元 保持不变
三、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真审核了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客观性、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核数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 A/H 两地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次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核数师。
3、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核数师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