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21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芜湖闻名泉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基金总规模人民币 300,000 万元,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99,700 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99.90%。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标的尚未完成基金的注册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此外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投资标的业务开展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出现亏损的风险。
2021 年 5 月 19 日,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元饮品”
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99,700 万元与北京闻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名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私募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概述
(一)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为了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投资,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发起设立私募基金。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闻名基金签署了《芜湖闻名泉泓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目标募集规模 300,000 万元,闻名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 0.10%,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99,700 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 99.90%。
(二)本次投资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私募基金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北京闻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357932783E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四)法定代表人:侯长青
(五)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8 日
(七)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八)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 1 单元 2210、2211
(九)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股东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侯长青 950 95
范召林 50 5
(十一)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总经理侯长青,监事李静
(十二)管理模式:担任基金管理人进行直接管理
(十三)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闻名基金于 2017 年 1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发行了 6 只基金产品分别为:芜湖闻名泉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闻名泉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闻名泉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闻名泉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已清算退出的闻名福沃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和芜湖闻名泰岳影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十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 12 月 31 日,闻名基金总资产
19,620,579.08 元,净资产 13,117,167.84 元;2020 年营业收入 37,140,456.12
元,净利润 3,894,235.99 元。
(十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情况:闻名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 P1060770)。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总经理范召林先生持有闻名基金 5%的股份,未在闻名基金担任任何职务。除上述情况外,闻名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闻名基金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关系。
四、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芜湖闻名泉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企业形式:有限合伙
3、基金规模:总规模 300,0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299,700 万元。
合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可在缴付期限内分次(不得超过四次)缴清,有限合伙人首笔出资不少于 1 亿元。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闻名基金 300 0.10
有限合伙人 公司 299,700 99.90
合计 300,000 100.00
5、主要管理人员:由闻名基金担任私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7、存续期:20 年(经合伙人会议特别同意,可以延长或缩短)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人名称
普通合伙人:北京闻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伙事务的执行
1、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1)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应为合伙企业作出所有投资及投资退出的决策,并可对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作出决定而无需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2)为实现合伙目的及履行合伙协议,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3)应为正常管理合伙企业事务投入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并安排其代理人、顾问或雇员在其管理和执行上述事务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4)应履行《合伙企业法》(无论是否为合伙企业利益)规定的普通合伙人应履行的职责,各方在此确认普通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2)但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
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三)出资
1、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对合伙企业出资。
2、缴付出资
合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可在缴付期限内分次(不得超过四次)缴清,有限合伙人首笔出资不少于 1 亿元。
3、逾期缴付出资
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于相应的出资日或之前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认定该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如有限合伙人在任何时间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无法在出资日之前向合伙企业缴付相应出资,则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立即认定该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在认定违约合伙人后独立决定对该违约合伙人采取如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1)保留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身份,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做如下调整:1)缩减该违约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违约合伙人对合伙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且其认缴出资额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其应分担的合伙费用仍按其未发生违约时的认缴出资额计算。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的尚未缴付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其指定的守约合伙人(前提是该守约合伙人同意认缴)或第三方,或自行认缴相应出资,或相应缩减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2)自违约合伙人未按约定缴付出资当次的出资日起,核减违约合伙人可获分配的金额,核减比例最高为 30%。
(2)采取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必要的法律行动以强制要求违约合伙人根据其认缴出资额缴付出资,该有限合伙人除应缴付其应缴出资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要求该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每日支付自其应缴出资日之日起至其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其欠缴出资额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将违约合伙人之合伙权益的全部或部分按照合理的价格出售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决定的人士,违约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在此情况下执行
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违约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并且违约合伙人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要求配合签署或出具相关文件,该等违约合伙人合伙权益的购买方在完成转让之时就该等合伙权益成为一个“继受有限合伙人”。
(4)强制违约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在此情况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违约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并且违约合伙人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要求配合签署或出具相关文件,其他合伙人在此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决定强制违约合伙人退伙并应配合签署或出具相关文件。
(5)采取其他违约追责措施或与违约合伙人达成和解。无论执行事务合伙人采取以上一种或几种措施,违约合伙人均应就因其违约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因其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