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06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奎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姚奎章先生代表董事会作《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作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范召林先生向董事会总结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并作了 2021
年度的工作部署,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08,679.55 万元。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126,549.3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859.23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96.2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 2021-008)、《养元饮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滁州养元饮品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子
公司安徽滁州养元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子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8,152.56 万元。滁州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38,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养元饮品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子
公司河南养元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子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730.79 万元。河南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母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子
公司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子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174.95 万元。江西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22,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
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 2021-009)、《养元饮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上证函〔2020〕1766 号)的要求,公司制作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 2020 年年度报告》、《养元饮品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如下:总经理:180 万元/人民币(税前);董事会秘书:30 万元/人民币(税前);财务总监:30 万元/人民币(税前)。基本薪酬不含董事津贴,绩效薪酬根据每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关联董事范召林、邢淑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养元饮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衡水总部年产 20 万吨营养型植物蛋白饮料项目”和“营
销网络建设及市场开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63,434.5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 2021-010)、《养元饮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1-011)、《养元饮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