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01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明毅博厚投资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12.85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明毅月月永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金雪球-
优先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家开发银行 2021 年第二期金融债券、中国
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乾元通财”2021 年第 601 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
理财产品、光银现金 A、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 216166 期
委托理财期限:1 年以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
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 预期 预计收 结构 参考 是否
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年化 益金额 产品 收益 化 年化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关联
交易
明毅月 业 绩报 酬 业绩报酬
明毅 月永鑫 计 提比 例 非保 计提比例
博厚 私 募 二号私 为 20%,基 无固定 本浮 为 20%,基
投资 基 金 募证券 20,000.00 金 业绩 报 - 期限 动收 无 金业绩报 否
有限 产品 投资基 酬 计提 基 益 酬计提基
公司 金 准 默认 为 准默认为
4.5% 4.5%
“兴业
银 行 金雪球 非保
兴业 理 财 -优先 1 8,500.00 - 10 年 本浮 无
银行 产品 号”人 3.20% 动收 3.20% 否
民币理 益
财产品
国家开
中国 银 行 发银行 非保
农业 理 财 2021 年 10,000.00 票 面利 率 - 3 年 本浮 无 票面利率
银行 产品 第二期 动收 否
金融债 2.98% 益 2.98%
券
中国建
设银行
山东省
分行
“乾元
中国 银 行 通财” 非保
建设 理 财 2021 年 50,000.00 624.66 120 天 本浮 无
银行 产品 第 601 3.80% 动收 3.80% 否
期非保 益
本浮动
收益型
人民币
理财产
品
中 国人 民 非保 中国人民
中国 银行 光银现 银 行公 布 无特定 本浮 银行公布
光大 理财 金 A 20,000.00 的 7 天通 - 续存期 动收 无 的7天通知 否
银行 产品 知 存款 利 限 益 存款利率
率
中银平
银行 稳理财 非保
中国 理财 计划- 20,000.00 197.26 100 天
银行 产品 智荟系 3.60% 本浮 无 3.60% 否
列
期
益
本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总计(万元) 128,500.00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
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明毅月月永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签署《明毅月月永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所述“明毅月月永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备案,基金编号为 SNJ062。本合同主要条款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管理人:明毅博厚投资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的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
(4)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坚持低风险的原则,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资产组合配置,力争为客户获取稳健的超
过计提基准的投资收益。
(5)基金的存续期限:15 年,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提前终止
本基金。
(6)基金的外包事项:基金管理人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
基金的外包服务机构,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外包业务登记编码为
A00016。
(7)申购或赎回的资金清算:
①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及清算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②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T 日)的申购、赎回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
换款项。
③基金管理人应在 T+5 工作日前将申购净额(不包含申购费)划至托管资金账户。如申购净额未能如期到账,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
④基金管理人应在赎回确认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赎回的划拨指令并保证托管资金账户预留足额资金,基金托管人依据划款指令划至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涉及代销机构赎回资金的交收,基金管理人应在与代销机构约定的赎回资金交收日之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赎回的划拨指令并保证托管资金账户预留足额资金,若基金管理人无法在与代销机构约定的赎回资金交收日完成资金交收而引起代销机构及其投资者相关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赎回金额未能如期划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
(8)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9)认购日:2020 年 12 月 8 日
(10)起息日:2020 年 12 月 9 日
(11)到期日:自起息日起 1 年以内
(12)理财本金:2.00 亿
(13)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比例为 20%,基金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默认为4.5%。
(14)管理费: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础计提,A 类
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7%,B 类份额(指 、 、 … ,j 为第 j 家代销机构)
的年管理费率为 0.3%,各类份额各自承担,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管理费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自然季)支付。当季应收管理费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运营服务机构)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行在次季度首月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