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1-01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38,646,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00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067,314,330.23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 117,314,330.23 元,现金管理余额为 95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净额 1,200,000,000.00
2 本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135,220,722.77
3 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 2,535,053.00
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67,314,330.23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117,314,330.23
现金管理余额 95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亚强硅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78075083361 募集资金专户 85,225.38
司宿迁分行宿豫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98899991013000110042 募集资金专户 117,187,380.86
司宿迁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152000188000782635 募集资金专户 41,723.99
司宿迁分行
合计 117,314,330.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20]91010107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置换金额如下:
项目 已预先支付金额(元) 置换金额(元)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 41,546,002.34 41,546,002.34
下游产品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73,070.77 10,273,070.77
合计 51,819,073.11 51,819,073.11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现金管理受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购买日期 投资期限 期末余额
托方 (万元) (天) (万元)
交通银行股 交通银行蕴通财
份有限公司 富定期型结构性 15,000 2020 年 9 93 0
宿迁分行 存款 93 天(黄金 月 25 日
挂钩看涨)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挂钩型 9,000 2020 年 9 185 9,000
宿迁分行宿 结构性存款 月 25 日
豫支行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挂钩型 11,000 2020 年 9 185 11,000
宿迁分行宿 结构性存款 月 25 日
豫支行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挂钩型 32,000 2020 年 9 180 32,000
宿迁分行宿 结构性存款 月 28 日
豫支行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挂钩型 33,000 2020 年 9 180 33,000
宿迁分行宿 结构性存款 月 28 日
豫支行
交通银行股 交通银行蕴通财
份有限公司 富定期型结构性 10,000 2020 年 9 89 10,000
宿迁分行 存款 89 天(汇率 月 29 日
挂钩看涨)
合计 110,000 95,000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6 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合伙)认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