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 建设期
(万元) 总额(万元)
1 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 91,733.00 90,370.00 42 个月
烷下游产品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80.00 7,580.00 12 个月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050.00 22,050.00 -
合计 121,363.00 120,000.00 -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方式和内控流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财务制度,公司拟定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由公司采购物流部填制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付款方式,如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台账。
(二)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于次月 10 日前报备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审核后,于次月 15 日前将以背书转让形式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四)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以募集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
(五)保荐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不规范等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制订的
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新亚强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对公司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将有助于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