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0-00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 号)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8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8,646,5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38,646,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000,0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 号《验资报告》。
二、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自有资金亦存在短期闲置的情况。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4.6 亿元的自
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仅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
(二)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供公告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4.6 亿元的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4.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4.6 亿元的自有资
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新亚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