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截至 2023 年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 189 名、注册会计师 969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89 名。
中兴华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115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 万元,客户涉及的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
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中兴华已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建幕,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俊,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 2020 年起从事审计工
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4 年,近三年签署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包括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 2000 年起从事
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杨勇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1 次。在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19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因存在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执行不到
位等情形,2023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3〕
7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问责。
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其
他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 9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市场收费行情等,与中兴华公允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会面沟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