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2 年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 170 名、注册会计师 839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3 名。
中兴华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67,856.2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7,671.32 万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95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12,077.20 万元,客户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3,63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23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中兴华已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山,注册会计师,自 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1 年,先后为赛轮股份、东软载波等公司提供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它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万里,注册会计师,自 2014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先后为渤海汽车(600960)、保立佳(301037)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200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02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2014 年 2 月开
始在中兴华执业,2020 年 10 月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近三年担任过多家 IPO审计或年度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 9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市场收费行情等,与中兴华公允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会面沟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并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资本验证等服务,中兴华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