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547.6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0,015.03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8,037.1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9.33%。
综合上述情况,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
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及战略布局的重要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增大。公司主要产品为家电零部件,凭借产品性能、配套服务能力、研发实力等优势,公司已成为国内外主流冰箱厂的合格供应商,主导产品冰箱门封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公司在家电零部件优势渠道基础上,增加了小家电、材料等产品,并积极开拓新赛道,目前涉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将在“可测、可控、可承受”原则下,发展增量市场,开拓新赛道,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2023 年,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战略发展目标,继续深挖客户需求,针对下游各领域所使用的介质特性及工艺特点,推出新型产品及服务,进一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战略目标,并充分考虑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达到59.33%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6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7,200 万元(含)。该回购方案已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完成,回购
资金总额 7,199.9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6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200 万元(含),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方案已累计实施
回购金额 837.2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8,037.19 万元,
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9.33%,已满足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最近三年(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累计为
15,262.34 万元,其中:现金分红金额 7,225.15 万元,股份回购视同现金分红
金额为 8,037.19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4,154.21 万元,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07.83%,已超过 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
(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了此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等要求,能够兼顾股东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综合考虑了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