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3-045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 ......
(二十)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 (二十)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其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 董事会办理其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二十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本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
定的其他事项。 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
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失效;
(二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变更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变更备案手续。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