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2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第三章 股份......- 3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第一节 股东 ......- 6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第五章 董事会......- 23 -
第一节 董事 ......- 23 -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第七章 监事会......- 33 -
第一节 监事 ......- 33 -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9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9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9 -
第一节 通知 ......- 40 -
第二节 公告 ......- 40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41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1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3 -
第十二章 附则......- 4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时乾中、欧阳瑞群、刘振、周利华、梁明、章法宝、赵军、马功权、杨靖德、阮可丹、陈志兵、王勇、甄新中、王伟、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深圳益沣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在安徽万朗磁塑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并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5 万股,于 2022 年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nhui Higasket Plastic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北(民营科技经济
园)。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4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全球白色家电提供有竞争力的模块化解决方
案。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密
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名称、持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时乾中 31,966,620 53.2777 净资产 2016-6-22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
2 二期创业投资基金 7,200,000 12.0000 净资产 2016-6-22
(有限合伙)
3 欧阳瑞群 5,211,060 8.6851 净资产 2016-6-22
4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 3,000,000 5.0000 净资产 2016-6-22
有限公司
5 深圳益沣成资产管 2,994,000 4.9900 净资产 2016-6-22
理有限公司
6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 1,800,000 3.0000 净资产 2016-6-22
公司
7 甄新中 1,800,000 3.0000 净资产 2016-6-22
8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 1,800,000 3.0000 净资产 2016-6-22
公司
9 马功权 1,333,320 2.2222 净资产 2016-6-22
10 赵 军 600,000 1.0000 净资产 2016-6-22
11 杨靖德 600,000 1.0000 净资产 2016-6-22
12 阮可丹 600,000 1.0000 净资产 2016-6-22
13 陈志兵 600,000 1.0000 净资产 2016-6-22
14 王 勇 210,000 0.3500 净资产 2016-6-22
15 王 伟 132,000 0.2200 净资产 2016-6-22
16 刘 振 69,840 0.1164 净资产 2016-6-22
17 周利华 69,840 0.1164 净资产 2016-6-22
18 梁 明 6,660 0.0111 净资产 2016-6-22
19 章法宝 6,660 0.0111 净资产 2016-6-22
合计 60,000,000 100.0000 净资产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549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照《公司法》
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