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2-008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为6,240,742.96元,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4.1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442,5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6,515,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926,70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
1 门封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26,746.64 26,746.64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69.15 14,569.15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976.88 5,976.88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57,292.67 57,292.67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为人民币 6,240,742.96 元,前期自筹资金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预先投入自
额(元) 金额(元) 筹资金金额(元)
1 门封生产线升级改 267,466,400 2,158,489.79 2,158,489.79
造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691,500 2,097,925.69 2,097,925.69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9,768,800 1,984,327.48 1,984,327.48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 - -
合计 572,926,700 6,240,742.96 6,240,742.96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40,742.96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40,742.9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置换事项出具《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683号),经审核认为:万朗磁塑《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万朗磁塑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万朗磁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出具了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置换事项出具《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683 号);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40,742.9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40,742.9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2]230Z0683号)。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