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原因如下: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
1,132.572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成功;公司又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000 股限制性股票。自此,公司总股本将由 283,124,990 股变更为
294,442,71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83,124,990 元变更为 294,442,710 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283,124,990 元。 294,442,710 元。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 283,124,99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294,442,71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283,124,990 股。 为:普通股 294,442,710 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3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本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规
定的方式进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
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 审议:
职责是: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4 (一 ) 审议 聘请或 更 换会计师事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项…… 告;
(九)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
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
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第一百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
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职责是: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5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第一百二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
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6 (一)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为:
……(三)4.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含现
策为:
金分红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
……(三)4.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
配或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
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含
方式的理由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现金分红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应
润分配或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含现金
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分配方式的理由及留存资金的具体
(四)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
7 用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配方案的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
(四)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
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网站上
配方案的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
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
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网站上
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问题;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三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
议程序: 第一百六十三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 审议程序:
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
8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案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