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99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479.5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26.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6,653.10 万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088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6,653.10
减:2017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301.69
减:2018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799.13
减:2019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854.65
减:2020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844.95
减:2021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880.04
减:2022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052.78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145.13
加: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682.38
加:利息收入净额 542.9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0
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2020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47.67 万元(包含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409.74 万元),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预计无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108.14 万元(包含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757.24 万元),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97.46 万元(包含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815.53 万元),差异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应付未付款项、收回存款利息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3)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5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股 25,752,89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00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540,46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98,071.8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2,342,388.14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12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 35,234.24
减:募投项目支出 3,745.26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8,034.50
加:现金管理产品收回资金 38,034.50
加: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203.68
加:利息收入净额 483.79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2,176.4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32,176.4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量数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同保荐机
构国海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2020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银行账号:20000019936600015211807)注销完毕。本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银行账号:110905835210104)注销完毕。本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号 行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99366000 8,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