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99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479.5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26.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6,653.10 万元,并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08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5,955.47 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 11,552.21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341.14 万元,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513.45 万元,
含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 4,000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44.95 万元,其中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本年
度投入金额 8.97 万元,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 835.98 万元。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对应专户剩余募集资金 4,047.67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09.7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募集
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50.73 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0.11 万元),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168.93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800.42 万元,以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47.6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1,074.23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 6,879.24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2020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将该
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银行账号:20000019936600015211807)注销完毕,本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 2020 年
非公开发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职责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鉴于保荐机构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截止日 备注
金额 余额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 20000019936600015211807 8,000.00 — 已销户
路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905835210104 8,653.10 6,879.24
清华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中,已计入该募集资金专
户利息收入 327.50 万元(其中 2020 年度利息收入 50.73 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0.30 万元
(其中 2020 年度手续费 0.11 万元)、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336.9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16,653.10
减:募投项目支出 6,800.42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47.67
加:现金管理产品收回资金 100,000.00
加: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682.38
加:利息收入净额 391.8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6,879.2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6,879.24
说明:
1、 上表“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括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对应募投专户剩余募
集资金 3,637.93 万元及存款利息 409.74 万元,合计 4,047.67 万元。
三、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