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
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58 亿元;2019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727.84 万
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傅智勇,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林福,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永辉,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6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年审计收费减少 7.69%。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业务许可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业务许可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