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1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
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海量数据”)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服务
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
计 4,047.67 万元(包含截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具
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9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2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653.10万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2月28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份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
金额(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9936600015 募集资金 8,000.00
司学院路支行 211807 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5835210104 募集资金 8,653.09
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专户
合计 16,653.10
说明: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47.53万元(不含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415.8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银行账号/账户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 利息与 剩余募集资
号 募投项目 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理财收 金余额 备注
益
营销及服 20000019936600
1 务网络建 015211807/北京 8,000.00 4,362.07 409.78 4,047.67 拟终
设(扩建) 银行股份有限公 止
项目 司学院路支行
11090583521010
2 研发中心 4/招商银行股份 8,653.09 1,785.46 500.46 3,368.13 尚未
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北京清 完成
华园支行
合计 16,653.10 6,147.53 910.24 7,415.80 /
说明:(1)截至目前,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的投资进度为54.53%,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进度为20.63%;(2)招商银行的账户余额不含尚未到
期的理财金额4,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
一致同意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延期至2020年4月,同意将 “研
发中心扩建项目”延期至2021年4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量数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
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董事会按年度3次授权公司管
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均履行了相应的审
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
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的《海量数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的《海量数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使用本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910.24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000万元,其余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授权期限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及授权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以上报告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发表了合规合理的明确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况。
五、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概述
公司实施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可形成面向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有效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并在全国范围内树立公司统一的品牌形象,提高公司的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根据公司披露的《海量数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着稳健性原则,根据各城市的市场潜力及重要性,“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是对公司当时已有的10个营销服务网点进行升级改造,并在业务机会较多的城市新设23个营销服务网点,帮助公司将营销服务能力迅速覆盖到全国范围,有效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4,357.1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8,000.00万元。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网点级别 数量(个) 区域 实施进展
一 级 营 销 3 北京、上海、深圳 已全部覆盖
服务网点
二 级 营 销 7 成都、广州、南京、沈阳、武汉、 已全部覆盖
服务网点 济南、西安
天津、哈尔滨、长春、大连、杭
州、苏州、青岛、石家庄、郑州、 除乌鲁木齐、呼
三 级 营 销 23 南昌、太原、福州、厦门、合肥、 和浩特、海口外
服务网点 长沙、重庆、贵阳、南宁、兰州、 已全部覆盖
乌鲁木齐、呼和浩特、海口、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