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0-037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 1
号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557,1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1.16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孟广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方蕉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557,1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557,1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557,1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557,1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557,1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557,1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557,1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及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2,557,1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5 《关于<2019 年 672,7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的议案》
7 《关于2020年度 672,7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委托理财额度的
议案》
8 《关于支付审计 672,7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机构报酬及聘任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瑜、赵垯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