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 2026年1月2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4,719,000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696.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1%。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557.4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9%;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139.35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网(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首次授予日 2026/1/8
首次授予实际登记数量 471.90万股
首次授予实际登记人数 111人
首次授予价格 4.86元/股
√发行股份
股票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1月8日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77.42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86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15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上述自愿放弃共计85.52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1人,首次实际授予
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71.90万股。
(二)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情况
姓名 职务 首次授予登记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总
数量(万股) 划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高坤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7.60 1.09% 0.01%
杜晓舟 董事会秘书 7.60 1.09% 0.01%
安铁锁 董事、副总经理 6.18 0.89% 0.01%
宋玉侠 副总经理 6.18 0.89% 0.01%
霍利锋 副总经理 6.18 0.89% 0.01%
陈孟华 副总经理 6.18 0.89% 0.01%
严慧 财务总监 4.75 0.68% 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04人) 427.23 61.32% 0.68%
合计 471.90 67.73% 0.75%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累
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在权益分派时分配到激励对象个人;或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数
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中重
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08 号):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止,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 111 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
4,719,000 股,每股 4.86 元,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22,934,340.0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肆佰柒拾壹万玖仟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8,215,340.00 元,增加后股本为 634,257,080.00 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19,000 股,已于 2026年 1 月 27 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完成,并收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权益授予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6,880,924 4,719,000 381,599,92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2,657,156 - 252,657,156
总计 629,538,080 4,719,000 634,257,080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总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2,217.93 万
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登记 预计需摊销的总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的限制性股票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数量(万股)
471.90 2,217.93 1,321.52 628.41 249.52 18.48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 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 用,由此激发优秀人才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 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