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写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号)核准,2022年2月15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105,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2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95,618.83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2月17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2023年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5,618.8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5,198.41
利息收入净额 B2 747.1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8,314.60
利息收入净额 C2 784.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3,513.0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31.1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3,636.9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3,636.96
差异[注] G=E-F 30,000.00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公司已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
矿山提升改造项目”拟变更金额23,000.00万元,“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拟变更金额17,000.00万元,合计40,000.00万元变更至新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矿区铅锌矿(300万吨/年)选矿工程”,针对募投资金变更事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102772000308792 22,235.15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102772000216185 423.8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2711091729200150114 481.39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61012900400013159 496.62
合 计 23,636.96
[注]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
已使用完毕,于 2022 年 8 月 31日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银
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11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3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23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