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7 月 21 日披露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 万元调整为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鉴于公司员工参与积极性颇高,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2、调整内容
调整前:
“本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以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3.23 元/股测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1,133.79 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1.16%。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购买的股票价格及股票数量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
“本次拟参加认购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015 人,其中拟参与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 人,其他人员合计不超过 1004 人,拟认购份额上限 15,000.00 万份,每份份额 1.00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上限 占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万份) 的比例
1 刘勇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 肖云 董事、副总经理
3 窦平 董事、副总经理
4 孟祥瑞 董事、总工程师
5 ZHOU XIAODONG 董事
6 张世新 董事 2,200 14.67%
7 闫应全 监事
8 张小凤 监事
9 蒲访成 监事
10 乔志钢 财务总监
11 陆成玮 董事会秘书
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员工 12,800 85.33%
合计 15,000 100%
调整后:
“本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以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2.67 元/股测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1,736.39 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1.78%。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购买的股票价格及股票数量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
本次拟参加认购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015 人,其中拟参与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 人,其他人员合计不超过 1004 人,拟认购份额上限 22,000.00 万份,每份份额 1.00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上限 占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万份) 的比例
1 刘勇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 肖云 董事、副总经理
3 窦平 董事、副总经理
4 孟祥瑞 董事、总工程师
5 ZHOU XIAODONG 董事
6 张世新 董事 2,200 10%
7 闫应全 监事
8 张小凤 监事
9 蒲访成 监事
10 乔志钢 财务总监
11 陆成玮 董事会秘书
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员工 198,00 90%
合计 22,000 100%
3、调整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后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本次修订的《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以及《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宜不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以及《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旨在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以及《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