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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春风动力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告,公示期自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4 日止,共计 10 天。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21 年 11 月 14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6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749 人。

  7、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104 名离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期
权合计 32.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1.09 元/股调整为 120.26 元/股,第一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5.70 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
票期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598 人,行权股票登记数量为 62.22 万股。

  9、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4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缴款期间未缴纳股票期权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公司拟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自动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48 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60 名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合计 12.7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0.26 元/股调整为 118.85 元/股,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85 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60.24 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内部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2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止,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
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
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6.02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544 人。

  7、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和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90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 21.4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2.90 元/股调整为 111.49 元/股,第一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54 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42.31 万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0,454,16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4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2,140,369.83元,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2021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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